清新府办函〔2008〕74号 关于成立清新县太和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的通知
2008-08-21 08:47:26来源:
清新府办函〔2008〕74号
关于成立清新县太和镇打击传销和
变相传销领导小组的通知
太和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直属机构:
为加强对我县太和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领导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清新县太和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。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江先文 副县长
副组长:潘 玲 县府办副主任
李友荣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、综治办主任
邱 静 县公安局副局长
黄勇强 县工商局副局长
谢增辉 太和镇委副书记
成 员:周建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、文联主席
黄 展 县经贸局副局长
黄继坤 县教育局副局长
黄卫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
汤建伟 县司法局副局长
陈映徽 县财政局副局长
林锦祥 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
吴卫国 县交通局副局长
梁德新 县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
朱瑞乾 县法院副院长
黄国辉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
胡杰武 清新电视台副台长
林宇光 县国税局副局长
杜国佳 县地税局副局长
麦恩泉 清新供电局副局长
欧 俊 中国电信清新分公司副总经理
赵存达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新分公司副总经理
苏勇敢 太和供水公司副总经理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业队。办公室设在太和镇政府(联系电话:5835678),负责日常工作;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业队设在太和镇中山路荔园二街(联系电话:5830215)。由谢增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业队队长,由郭锡强(县工商局)、刘桂河(县公安局)任副队长,队员由黄瑞麟(县公安局)、李朝晖(县太和工商所)、谢雁峰(太和镇政府)、苏永坚(太和镇政府)组成。
二○○八年五月七日
主题词:机构 打击传销△ 通知
抄送:县委办,县人大办,县政协办,县纪委,县法院,县检察院,中央、省驻清新有关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