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新府办函〔2008〕69号 关于调整清新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2008-08-20 11:18:36来源:
清新府办函〔2008〕69号
关于调整清新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
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笔架林场,县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直属机构:
鉴于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调整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。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姜喜英 副县长
副组长:林明晓 县府办主任
陈镜洲 县卫生局局长
曾秋雄 县财政局局长
成 员:梁利初 县卫生局副局长
黄卫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
黄森荣 县科技农业局副局长
陈映徽 县财政局副局长
邓伟坚 县扶贫办副主任
曾什葵 县卫生局主任科员、农合办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县卫生局,联系电话5835639),负责日常工作,由曾什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郭勇军(县献血办副主任)、江飞(县农合办副主任)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八日